校属有关单位:
为保证工程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和学校年终财务决算顺利完成,根据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关于财政拨款专项项目执行,在12月25日前结算完毕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规定,500万以下工程项目,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500 -2000万元工程项目,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2000万元-5000万元工程项目,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的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将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2015年12月5日之前报送我处;500-2000万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2015年11月25日之前报送我处;2000万-5000万元工程项目,在2015年11月17日之前报送我处;以便按期保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逾期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结算审计时间将顺延至下一年度,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华中农业大学审计处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清单
1、招标文件(属于招标确定中标人的项目)原件
2、投标文件(含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会议纪要)原件
3、合同(有委托法人代表签字和正式合同章)原件
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有验收单位公章)原件
5、招标时图纸和竣工图(每张都有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6、变更和签证文件(每张有工程管理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7、工程结算书(有工程管理单位主管签字盖单位公章)附计算表
8、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