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2017年度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支付工程款,完成资金执行进度,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和学校年终结算截止日期,凡本年度内需结算并经竣工验收后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请按以下规定时间报送完整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算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2017年11月10日之前报送结算资料;结算金额小于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2017年11月15日之前报送结算资料。逾期报送结算资料,结算时间将顺延到下一年度,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审计处
2017年11月1日
附件: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1.招标文件(属于招标确定中标人的项目)原件
2.投标文件原件
3.中标通知书或商务谈判会议纪要
4.合同(有委托法人代表签字和正式合同章)原件
5.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有验收单位公章)原件
6.招标时图纸和竣工图(每张都有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7.变更和签证文件(每张有工程管理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8.工程结算书(有工程管理单位主管签字盖单位公章)附计算表
9.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