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2018年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支付工程款,完成资金执行进度,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的规定和学校年终财务结算的要求,做如下规定:
1、结算金额500万元以下,在2018年12月5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2、结算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在2018年11月25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3、结算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在2018年11月10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4、结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在2018年10月25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凡在2018年底需完成资金执行进度结算的项目,经竣工验收后,请按以上规定时间报送完整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逾期报送结算资料,结算时间将顺延到下一季度,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审计处
2018年9月7日
附件: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1.招标文件(属于招标确定中标人的项目)原件
2.投标文件原件
3.中标通知书或商务谈判会议纪要
4.合同(有委托法人代表签字和正式合同章)原件
5.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有验收单位公章)原件
6.招标时图纸和竣工图(每张都有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7.变更和签证文件(每张有工程管理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8.工程结算书(有工程管理单位主管签字盖单位公章)附计算表
9.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