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2020年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资金执行进度,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的规定和学校年终财务决算的要求,请予配合支持:
1、结算金额500万元以下,在2020年12月1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2、结算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3、结算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在2020年11月5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4、结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报送工程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在2020年底需完成资金执行进度结算的项目,经竣工验收后,请按以上规定时间报送完整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逾期报送结算资料,结算时间将顺延至下一年度,请予以理解和支持。如在2020年11月底需完成资金执行进度结算的项目,请按以上规定时间提前一个月报送,否则结算时间将顺延。
特此通知。
审计室
2020年9月30日
附件: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1.招标文件(属于招标确定中标人的项目)原件
2.投标文件原件
3.中标通知书或商务谈判会议纪要
4.合同(有委托法人代表签字和正式合同章)原件
5.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有验收单位公章)原件
6.招标时图纸和竣工图(每张都有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7.变更和签证文件(每张有工程管理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
8.工程结算书(有工程管理单位主管签字盖单位公章)附计算表
9.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